买卖书号出版发行图书侵权责任由谁承担
来源:曹建军律师浏览次数:21 时间:2019-11-30 09:32
在李长福与中国文史出版社著作权侵权案【(2010)民提字第117号】中,最高人民法院认为,出版社卖书号给书商,由书商负责编辑、印刷或发行图书,应当认定书商是复制发行图书的实质主体。
分享到:
来源:曹建军律师浏览次数:21 时间:2019-11-30 09:32
在李长福与中国文史出版社著作权侵权案【(2010)民提字第117号】中,最高人民法院认为,出版社卖书号给书商,由书商负责编辑、印刷或发行图书,应当认定书商是复制发行图书的实质主体。